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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ID新增及異動申請服務

一、新增機關(單位)OID

說明:

  • 機關(構)請下載填寫 GDS OID機關異動申請表GDS OID機關異動申請表圖示、 單位請下載填寫 GDS OID單位異動申請表GDS OID單位異動申請表圖示,連同公文一併送至數位發展部。
  • 請將建檔完成的檔案命名為 GDS機關(或單位)全名+日期.xls。
  • 請選擇以下任一方式發函公文範例至數位發展部。
    1. 將OID異動檔案作為電子公文附件。
    2. 將物件識別碼(OID)異動檔案列印出來作為紙本公文附件。
  • 數位發展部收到公文後,將進行處理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處理結果。
  • 可至OID網站查詢結果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建立OID所需資料:政府機關(構)/單位全名、機關代碼、聯絡資料(住址、電話、傳真、email) 、聯絡人資料(姓名、email)。
  • 數位發展部會內OID公文處理不超過7天,OID建立平均處理天數不超過2天。
  • 政府機關(構)主體的識別碼(OID)完成建立後,才可新增附屬單位資料。

二、修改機關(單位)OID

機關如欲修改OID資料,可採書面申請或線上修改方式辦理;書面申請方式請比照前述「新增機關(單位)OID」方式,填寫異動申請表,來文向數位發展部提出申請。


線上修改方式說明如下:

  • 請登入 線上修改物件識別碼(OID)服務網站。
  • 插入機關憑證IC卡正卡,進行資料修改更新。
  • 開放用戶自行更新的欄位如下:
    1. 機關用戶:開放機關email、英文名稱和機關網址,可於線上進行修改。
    2. 單位用戶:開放單位郵遞區號、地址、電話、傳真及email,可於線上進行修改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僅開放持正卡憑證進行線上修改政府機關/單位物件識別碼資料。
  • 機關請務必更新機關網址。
  • 請填機關或單位基本資料,勿填入個人資訊。